该文为政府方面电大毕业论文范文,与政府的“面子”和法律的“底子”相关法学专业论文提纲,可作为民商法专业政府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免费下载教你怎么写政府及公信力及行政许可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范文。
本来是一个竞争性行业,安徽枞阳县政府却承诺由一家企业独家经营;本来是一种无效行政承诺,当地有关部门却坚持认为这一承诺合法有效.投资几千万元设立一家新型材料公司,却因县政府办公室此前与另一企业签订的招商承诺函,而无法正常立项备案,陷入困境.“我们必须执行上届政府的承诺与决定.首先要考虑政府的公信力,其次考虑它合不合法,政府不能自己否定自己.”枞阳县领导给出这样“解释”.
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是被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安徽枞阳县政府当初为了招商引资而做出“10年内不批准新上同类项目”的承诺属于强权支持垄断的非法设定行政许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可是,当新的投资者进行合法投资经营之时,当地政府非但不纠正违法规定,反而继续将政府土政策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并称“政府公信力胜过承诺合法性”.这种只顾政府“面子”不要法律“底子”的说辞,真是荒谬又可笑.
相比一些地方政府出尔反尔、“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枞阳县政府能够意识到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显然值得肯定.可问题在于,当初的政府承诺本身就是违法的,是失信于法律的行政行为,何谈政府公信力?否则,政府公信力与是非不分的所谓江湖义气有何区别?国家法律是政府行为的底线,地方政府只能并且必须遵守,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连国家法律都不放在眼里,哪还有政府公信力可言?
在枞阳县政府看来,政府公信力要优先于行政合法性,其实这完全是一个伪命题.政府公信力的建立固然需要信守诺言,不能随意自己否定自己,但是所有这一切必须以合法作为前提.一个坚持违法并且不思悔改的政府根本没有资格讲公信力,倘若还有什么信誉和面子,那也只是对既得利益者而言.说白了,枞阳县政府骨子里的信念依然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法律也要靠边站,至于政府公信力只是他们找到的一个好听的借口罢了.
真正有公信力的政府,真正爱“面子”的政府,应该是依法行政的政府、以公民为本位的政府、负责任的政府和透明公开的政府.以不为人知的政府公函的形式,承诺保障某个企业在本地的垄断地位,首先是违法的,其次也是不负责、不透明的,自然也不会是以公民为本位的.坚持这样的违法承诺与政府公信力一丁点儿关系都没有,而只会与权钱交易、腐败利益之类相勾结.政府部门做出违法的承诺,本身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事后非但不予以纠正,反而以政府公信力之名顽固坚持,那就是错上加错,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别有意图.
呜呼!为了“面子”连法律的“底子”都能戳破,估计这样的脸面迟早要被撕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