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明

时间:2024-04-11 点赞:46330 浏览:91845 作者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本文是一篇网络技术论文范文,网络技术相关毕业论文格式模板,关于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明相关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范文。适合网络技术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性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网络技术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1年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修改.条例对地方立法权限、地方立法程序等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对规范我省地方立法活动,完善立法程序,加强立法监督,提高立法质量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条例规定的有的议程可作适当简化.考虑到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较大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时主要遵循合法性审查原则,且报批法规的说明已在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过,在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可不再听取报告,书面印发即可.为此,建议将第五十六条修改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查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同时,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报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说明,也适用相应规定.


此外,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把网站作为地方性法规发布的法定载体有利于增强法规公布的及时性和公众知晓的便捷性.实践中,我省已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在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发布作了探索,并取得较好效果.为此,建议将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公布形式作适当完善,即修改为:“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浙江日报》上全文刊登,并在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发布.”

以上说明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相关论文